安环健
   
名称描述内容
联系电话:0356-8980908
首页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举行首场新闻发布会,解读非煤矿山2项新发布的国家标准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 作者:安环健 | 发布时间: 2023-01-04 | 1894 次浏览 | 分享到:
12月2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举行首场新闻发布会,介绍《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尾矿库安全规程》国家标准制修订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问:这些新修订的内容是不是在吸取近年来非煤矿山典型事故教训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的?

答:是的。比较典型的有这么几个方面:

一是吸取2019年内蒙古银漫矿业“2·23”井下车辆伤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井下人员运输是矿井安全的重中之重,由于人员高度集中,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因此对于运输人员的设备必须加以高度的重视,以严格的标准约束运输管理,本次修订专门增加了对无轨运输车辆的安全要求。

二是吸取2013年山东济钢集团石门铁矿有限公司“3·15”重大坠罐事故教训。竖井提升是地下矿山的命脉系统,与井下无轨运输一样,一旦发生事故,极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本次修订进一步强化了竖井提升的相关要求和安全管理措施,对矿用电梯做出了规定,对提升钢丝绳的检测检验与报废等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是吸取2010年山东招远罗山金矿“8·6”重大火灾事故和2015年辽宁连山钼业集团兴利矿业有限公司“12·17”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据统计:在地下矿山较大以上事故中,因火灾和炮烟引起的中毒窒息事故所占比例超过40%,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位于地下矿山各类事故之首,其中火灾引燃非阻燃材料产生的有毒气体是主要原因之一,本次修订对井下木支护、非阻燃电缆、非阻燃传送带进行了全面禁止,并加入了井下消防栓设置、禁止吸烟等要求。

四是吸取2015年云南东川落雪铜矿“4·25”较大中毒窒息事故盲目施救和应急处置不当教训。矿山开采,特别是地下矿山开采是危险性较大的行业,针对矿山生产中各种危险因素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和加强应急管理十分重要,在本次修订中增加了应急救援的相关规定,等等。

问:尾矿库安全风险相对较大,近年来尾矿库溃坝事故和泄漏事件时有发生,此次《尾矿库安全规程》的修订主要把握了哪几个特点作出了新的规定?

答:在这次《尾矿库安全规程》制订中,一是针对我国尾矿库绝大部分采用上游式筑坝方式,堆积坝由尾砂堆筑而成、稳定性较差的特点,进一步提高了安全防范标准。新《规程》对尾矿库等别、防洪标准等进行了修改,对尾矿坝的控制浸润线提出了要求,补充了坝坡抗滑稳定的计算方法和计算要求等。

二是针对近些年尾矿库溃坝事故或泄露事件暴露出的问题和事故教训,提出了一些新要求。比如,要求尾矿库库址选择时,应避开下游重要城镇、工矿企业、铁路干线或高速公路等遭受严重威胁的区域;对加高扩容尾矿库的防洪标准、控制浸润线埋深等提高了相应的标准,也对一次加高高度进行了限制;对排洪构筑物封堵预制件的制作、安装及封堵质量等进行了要求。

  • 5起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典型违规案例公布

  • 泽州县安全生产“三大战役”动员部署会议召开
  • 《冶金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DB14/T 2124—2020
  •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的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