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科学技术不断进步,标准规定的技术内容需要与其相适应。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矿山行业科技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原标准中的一些规定已经落后于技术的发展。如,我国金属非金属矿山已经开始向超深井、超大规模化方向发展,全国超过千米以上的矿井已超过30座,原《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中关于供电、通风、地压、提升运输等方面的规定已经满足不了现实的需要;近年来,随着干式尾矿筑坝工艺的快速发展,干式排放尾矿库建设数量逐年增多,但《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中针对干式排放尾矿库建设、运行等方面没有作出规定;当前,尾矿综合利用越来越受到各方面的重视,尾矿库回采项目逐渐增多,《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中关于尾矿库回采的安全规定很少,难以满足尾矿库回采建设、运行和安全管理的要求。基于以上考虑,我们组织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进行了修订,重新制定了《尾矿库安全规程》。
记者提问
问:近年来,金属非金属矿山规模化、机械化水平大幅提升,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能力不断增强,新修订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提出了哪些新的更高的要求?
答:通过持续多年的努力,我国非煤矿山企业规模化和机械化水平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小型矿山比例由2005年的93%左右降低到86.4%,机械铲装已经得到普遍应用。
与此同时,新建非煤矿山不断向大型化和超深井发展,目前全国超过800米深非煤矿井已有近60座,边坡高度超过200米的露天矿山超过100座。
为了适应非煤矿山机械化、规模化的发展,本次规程也作出了相应的修订,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是强化了井下提升运输的相关要求,对无轨运输车辆制动系统、运输速度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加入了“无人驾驶电机车”、“大倾角输送机”等相关规定。
二是进一步强化了竖井提升的相关技术管理要求,对矿用电梯、提升钢丝绳的检测检验与报废、单绳提升机卷筒钢丝绳缠绕层数等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是为适应矿山提升机控制技术的发展,不再强制设置中段信号工、井口总信号工,以及提升操作监护工等。
四是结合地下矿山规模化、深部化的实际情况,将矿山井下供电电压的限值从10kV提高到35kV,增加了对中性点不接地、中性点低电阻接地的相关规定。
五是根据饰面石材开采技术和开采设备更新情况,删除对已经淘汰的工艺及设备的安全规定,补充锯切开采和荒料装车设备等相关规定。
六是为防范井下火灾、中毒窒息事故,对井下木支护、非阻燃电缆、非阻燃传送带等非阻燃材料的使用进行了全面禁止。通过这些规定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会进一步提升非煤矿山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