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环健
   
名称描述内容
联系电话:0356-8980908
首页
《“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国发〔2021〕36号
来源:应急管理部 | 作者:安环健 | 发布时间: 2022-08-20 | 20605 次浏览 | 分享到:

专栏3 应急物资储备布局建设重点


  1.中央生活类救灾物资:改扩建现有20个中央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库和35个综合仓库,在交通枢纽城市、人口密集区域、易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区域建设7个综合性国家储备基地。
  
  3.森林消防应急物资:在成都、海拉尔等地建设7个中央级库,依托森林消防总队建设5个省级库,在森林消防支队所在地建设36个地市级库。
  


 

(三)强化紧急运输准备。

加强区域统筹调配,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多方式协同、多主体参与的综合交通应急运输管理协调机制。制定运输资源调运、征用、灾后补偿等配套政策,完善调运经费结算方式。深化应急交通联动机制,落实铁路、公路、航空应急交通保障措施。依托大型骨干物流企业,统筹建立涵盖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等各种运输方式的紧急运输储备力量,发挥高铁优势构建力量快速输送系统,保障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资源快速高效投送。健全社会紧急运输力量动员机制。加快建立储备充足、反应迅速、抗冲击能力强的应急物流体系。优化紧急运输设施空间布局,加快专业设施改造与功能嵌入,健全应急物流基地和配送中心建设标准。发挥不同运输方式规模、速度、覆盖优势,构建快速通达、衔接有力、功能适配、安全可靠的综合交通应急运输网络。加强交通应急抢通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紧急运输能力。加强紧急运输绿色通道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优先通行机制。建设政企联通的紧急运输调度指挥平台,提高供需匹配效率,减少物资转运环节,提高救灾物资运输、配送、分发和使用的调度管控水平。推广运用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等高技术配送装备,推动应急物资储运设备集装单元化发展,提升应急运输调度效率。

(四)强化救助恢复准备。

健全灾害救助机制。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灾后救助与其他专项救助相衔接,完善救灾资源动员机制,推广政府与社会组织、企业合作模式,支持红十字会、慈善组织等依法参与灾害救援救助工作。健全受灾群众过渡安置和救助机制,加强临时住所、水、电、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针对儿童特点采取优先救助和康复措施,加强对孕产妇等重点群体的关爱保护。对受灾害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实施救助保护。引导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参与灾害应对处置和善后工作,对受灾群众予以心理援助。

规范灾后恢复重建。健全中央统筹指导、地方作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机制。科学开展灾害损失评估、次生衍生灾害隐患排查及危险性评估、住房及建筑物受损鉴定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完善评估标准和评估流程,科学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优先重建供电、通信、给排水、道路、桥梁、水库等基础设施,以及学校、医院、广播电视等公益性服务设施。完善灾后恢复重建的财税、金融、保险、土地、社会保障、产业扶持、蓄滞洪区补助政策,强化恢复重建政策实施监督评估。加强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引导国内外贷款、对口支援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参与灾后恢复重建,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 5起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典型违规案例公布

  • 泽州县安全生产“三大战役”动员部署会议召开
  • 《冶金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DB14/T 2124—2020
  •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的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