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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国发〔2021〕36号
来源:应急管理部 | 作者:安环健 | 发布时间: 2022-08-20 | 20408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加强投入保障。

充分发挥重点工程项目的引导带动作用,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加强资源统筹,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完善财政和金融政策。各级财政结合财政收支情况,对规划实施予以合理保障。统筹资金使用,整合优化资源,形成政策合力。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努力消除地区和城乡差异,引导多元化资金投入。

(三)加强监督评估。

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地方和有关部门工作督查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地方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应急管理部要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跟踪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加强督促落实,重要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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