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提高”,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
提高目标要求。以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遏制一般性事故、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为目标,当好安全生产“排头兵”,力争到2030年,实现全县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提高管理水平。变“领导挂帅制”为“领导负责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落实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人大、政协负监督职责。在此基础上,明确企业主体、部门监管、乡镇属地管理的职责,齐抓共管,消除盲区。
提高科技水平。切实强化信息科技培训教育,充分发挥华为(泽州)大数据中心的广覆盖、便捷性、准确性等优势,构建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化“一张网”,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
提高监管水平。不断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利用安委会办公室等平台,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形成合力。建立函告机制,健全约谈机制,对重大事故隐患或突出问题定期函告,约谈告诫,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