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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考评管理制度
来源: | 作者:安环建 | 发布时间: 2021-11-08 | 106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目的

为完善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厂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考评系统,验证本厂内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对厂内各部门、各职工的安全生产表现成果有效管控,做到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工作。

三、职责

1、安环科全面负责绩效评定计划的拟定、组织安全绩效评定工作、负责对绩效评定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2、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报告安全生产标准化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负责绩效评定工作的实施、落实、组织、协调。负责收集并提供绩效评定所需的资料。

3、安环科负责对评定结果通报和资料存档保管工作。

四、内容

1、周期: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

2、材料收集

1)生产科负责收集日常评定考核的结果,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方面和生产与安全管理执行情况的信息。

2)安环科收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执行,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的信息。提供上次绩效评定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实施的跟踪情况。

3)生产科收集生产设备设施标准及其他要求执行情况。

4)各部门收集本部门的相关标准、制度实施、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的信息。

5)安环科将绩效评定计划报相关负责人审批,并发至各相关部门。

3、实施评定

1)各部门应将收集的信息提交安环科,安环科整理后交相关负责人审核,作为负责人在绩效评定会上报告本厂内安全标准化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评定计划的依据。安环科主持绩效评定会议。

2)各部门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标准化执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上次评定会议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情况。

3)各部门负责人就绩效评定内容进行汇报并提出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措施建议交会议讨论。

4)参加会议人员应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字。

4、结果公布

1)安环科对评定会议讨论情况作出结论。就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作出正式评价,分清和落实存在问题的责任部门,确定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措施。

2)根据绩效评定会议记录编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报告》,经相关负责人审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按文件发放形式发放至各部门。

5、结果执行

1)对取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及未按要求完成标准化工作的责任单位或个人,执行相关奖惩。

2)对未按纠正/预防措施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任单位或个人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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