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接班者与交班者在交接班时有章可循,对生产和设备的现有情况交接清楚,保证交接班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动班组基础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应范围
适用生产车间以班组为单位,实施书面记录和当面对口的交接班。
三、接班者的职责与要求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本车间参加班前会,待车间主任、班组长布置完生产、安全经验分享和其他工作后,进行交接班。
2、接班时认真听取交班人员的介绍,认真检査与核对上一班设备运转、润滑、工具材料、卫生区域、安全设施、值班记录等情况。当具备接班条件时,接班者必须在记录上签字。
3、接班时,应对上一班生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了解清楚,如接班不清,接班后发现问题,原则上,一律由接班者负责。
4、接班后,应对本岗位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迅速采取措施处理,在做好记录的同时,及时向当班班长、车间主任及安环科报告。
四、交班者的职责与要求
1、交班者在交班前应对所负责岗位和设备进行全面彻底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把隐患和问题留给下班,如确须延续到下一班处理的问题,要向接班者交待清楚,并提醒接班者注意,并积极提出处理意见。
2、交班前必须将区域卫生彻底清扫干净,保持设备完好润滑,保持仪表工器具完好整洁。
3、交班前应填写好原始记录,写好交接班记录。
4、交班者应向接班者如实介绍情况。
5、交班时遇有事故发生,应暂停交接,先行处理事故,经协商同意可与接班者共同处理或交由接班者处理,一般情况下,因处理不及时发生的遗留问题,应由交班者自己处理。
6、当接班者未按规定时间接班时,交班者应继续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直到接班者到岗接班为止。如若超过交接班时间1小时,交班者应上报车间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