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环科报告。
12、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对配电室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做好相关记录。
(2)电工要加强巡视,注意观察电压负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3)配电室内严禁吸烟。
(4)配电室必须配备足够适用于电气线路或设备的灭火器材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5)配电室内应保持环境清洁,无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堆放杂物。
(6)安环科应定期对配电室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隐患,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任人员进行批评和处理。
[文件公开] 《晋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新业态、职能交叉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晋市安委发〔2
2024-12-30
[公司介绍] 营业执照公示
[文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晋城市应急预案备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市应急总指办[2020]12号)
2024-07-02
[文件] 《关于印发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32号
[法律法规标准文件]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解读
2024-02-29
[法律法规标准文件]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14号
[应急救援] 关于印发《安徽省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通知
2024-02-20
[消防服务]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2024-02-18
[消防服务]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