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规范配电系统管理,保障厂内生产办公与动力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内配电室管理与检查。
三、职责
1、生产科为厂内配电室和配电系统的日常管理部门。
2、电工负责配电系统的操作。
3、安环科负责综合检查督查。
四、内容
1、配电室应装设护栏,配电室门应加锁,在门窗上设置警示标志。
2、配电室严禁堆放物料,更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临时或长期存放室内。但下列物品除外:
(1)必备的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靴、临时接地线)
(2)日常清洁所必需的用具。(如:扫把、墩布、抹布等)
(3)电工专用工具及备件。
(4)消防器材。
3、保持配电室内外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灰,室内无堆物、积水。
4、低压配电柜前地面(双面维护的柜前后地面)应铺设宽度1米等长的橡胶绝缘垫、配电柜上开关手柄或按钮、指示灯,仪表下方应有标签或文字标注名称。
5、除供电部门有关人员及上级主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内,如确需进入应经安环科批准,并应有电工跟随、监护,严禁在配电室内吸烟及长时间逗留。
6、其它配电线路、设施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消除,保障安全使用。
7、配电室应按规定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在夏季高温季节和负荷高峰时段,应对配电室重点部位增加巡视检查的次数。
8、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各仪表、信号装置的指示是否正常。
(2)导线、开关、接触器、接线端子等有无过热及打火现象。
(3)电气设备的工作噪音有无明显增加和有无异常声音。
(4)对配电装置与仪表表面进行清洁,对室内环境进行清扫。
(5)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9、电工春季应对配电系统进行检修,时间应安排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并应提前向安环科提出申请,主要内容如下:
(1)检查配电室开关、接触器触点的使用情况,必要时修复或更换。
(2)检查配电室紧固接线端子与导线接头,如过热氧化严重时应修复。
(3)检查配电室导线,特别是导线出入管口处的绝缘是否完好。
(4)检查配电接地装置是否良好。
(5)其它配电线路和设备的检查。
10、每年汛期和冬季来临之前,对配电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内容为:
(1)电缆沟进户保护管的密封情况。
(2)门窗密封情况,做好防雨、防风、防尘工作。
(3)有无小动物钻入配电室的通道、孔洞等。
(4)地势较低的配电室,室外雨水或雪水有无倒灌的可能。
(5)配电室有无漏水的可能。
11、如有紧急停电等突发事件发生时,电工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并随即向上级领导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