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规范高温液态金属浇注作业的管理,做到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内高温液态金属浇注作业的管理。
三、职责
1、生产科负责高温液态金属浇注作业的管理。
2、安全生产管理人负责高温液态金属浇注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
四、内容
1、中频炉每次放熔融金属铸造前,应检查确认炉坑无积水,保持干燥。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穿戴齐全。
2、倾倒熔融金属时,容器(罐、包)周围4m内不可有非作业人员,防止熔融金属飞溅或洒落伤人。
3、在吊运熔融金属容器前,应确认挂钩完全挂好后,在进行起吊作业。
4、浇注高、大铸型产品时,操作者所付劳动强度既大,且不安全。因此,若铸型在地面上,则应临时筑出浇注台,若铸型在深坑中,则严禁任何人进入坑内。
5、浇注时所有金属液接触的工具,如扒渣棒、火钳等,均需预热,防止冷铁棒接触金属液时产生飞溅。
6、倾倒剩余金属液、渣子要倾倒在专用渣坑、渣包或砂坑内,不得随地乱倒。
7、统一指挥,动作协调,现场应有专人统一指挥,要有口令或手势作信号,以避免行动不协调而造成事故。
8、手工浇注轨道车辆转运前要清理轨道杂物,平稳推运。
9、手工浇注端稳浇包,要互相配合,多人作业保持间距,不得使工具互相打架。作业人员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喷溅及铁水倾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