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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委交叉作业检修制度
来源: | 作者:安环建 | 发布时间: 2021-11-08 | 3139 次浏览 | 分享到:

11、临时用电作业时必须做接地和漏电保护措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各方必须做好用电线路隔离和绝缘工作。敷设的线路必须通过对方工作面时,应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同时应经常对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各方应切实加强工作现场消防、保卫等工作,做到文明生产。

五、交叉作业安全责任

1、交叉作业各责任方必须确保隔离设施及其他安全设施的完整、可靠性。由于此设施缺陷而导致人身伤亡事故及设备设施等损坏,由责任方承担。

2、当出现交叉作业安全责任不清时,各方应暂停检修工作,报我厂内生产负责人,由我厂内明确安全责任,待责任方完善安全措施后方可生产检修。

3、交叉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教育,并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各单位负责人要检查、指导工作,及时纠正作业的员的违章行为。

4、厂内各部门、人员有权对各类交叉作业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由安全管理部门下发整改通知单,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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