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生产和储存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维修时,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与当班负责人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负责人应立即通知检维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维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维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5、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维修人员检查检维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2)因检维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正常。
(3)检维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4)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5)设备所在单位和生产科对设备等进行试验、调校、连锁,并做好记录。
(6)设备所在单位和生产科对检维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