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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来源:山东省政府 | 作者:安环建 | 发布时间: 2024-01-14 | 7565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要求,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

(十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十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5条】

(一)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和日常监督的责任;

(二)协助主要负责人建立健全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三)主持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工作,监督指导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与修订工作;

(四)定期向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和主要负责人报告工作,并提出须由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和通过的安全工作议题;

(五)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预判、评估安全生产状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六)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七)协助主要负责人建立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并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较大风险的管控工作;

(八)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每月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九)组织制定本单位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本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资质、条件的审核工作,督促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十)组织制定本单位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十一)协助主要负责人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机制,考核与监督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十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告,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内部的事故调查处理;

(十三)提名分支机构和工程项目派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十四)对本单位人员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候选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对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经批评教育拒不整改的,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落实;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四、分管生产、设备、技术等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7条】

(一)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分管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组织分管部门、车间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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