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环健
   
名称描述内容
联系电话:0356-8980908
首页
污水观察井、未封闭水池,不需要工具即可进入,是否设置警示标识?
来源:应急管理部 | 作者:安环健 | 发布时间: 2023-03-04 | 535 次浏览 | 分享到:

咨询

想咨询,我公司为一家化工企业,受限空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反应釜、储罐等,其人孔需要借助专业工具方可打开,另一类为污水观察井、未封闭水池等,不需要工具即可进入;请问以上识别的受限空间:无论是否作业均需要设置警示标识?还是仅需要在作业时在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

咨询时间2022-04-09

回复

2022年10月1日实施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规定,停止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应在受限空间入口处增设警示标志,并采取防止人员误入的措施。因此,企业应在非作业时、作业中断期间,在受限空间入口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感谢您对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

回复单位危化监管一司

回复时间2022-04-10




  • 5起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典型违规案例公布

  • 泽州县安全生产“三大战役”动员部署会议召开
  • 《冶金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DB14/T 2124—2020
  •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的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