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的具体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推动,自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巩固提升4个阶段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省安委办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王启瑞介绍,经过三年时间的治理和发展,全省上下安全发展理念明显增强,制度建设持续完善,“两个根本”不断显现,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三年行动期间(2020—2022年)与前三年(2017—2019年)相比,全省生产安全亡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9.55%和31.30%。刚刚过去的2022年,是近三年首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年行动中,我省聚焦“整改治理一批重大隐患、打击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查处一批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问责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人员、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出台一批制度成果”等“八个一批”,派出检查组23万组次,检查企业79万家次,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隐患1300项;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1.7万余项;责令限期整改6.9万家,停产整顿4237家,吊销证照1175家;关闭取缔企业3606家;曝光违法企业5746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及追究刑事责任1380人,精准打击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
煤矿安全是山西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也是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坚持“两个根本”,聚焦制度完善、秩序规范、模式创新、装备投入等方面持续发力,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全省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大幅下降,杜绝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年来,我省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出台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创新实行安全监察专员制度,盯紧关键环节,强化作业现场管理,累计对1245名煤矿矿长进行了考核记分,其中77人被责令调离矿长岗位;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全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共检查煤矿59634矿次,查处一般隐患597465条、重大隐患1138条,责令停产整顿煤矿968座,责令局部停止作业502处,责令停止使用设备4768台(套);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素质,扎实开展安全技能提升行动,线下培训20余万人次,“三项岗位人员”考核发证13.25万人次;进一步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战斗力建设,全省共建成51支矿山救护队,有效保障了矿山应急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