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吊装作业前现场劳保穿戴整齐,不得酒后上岗,严格执行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办理好吊装作业票,手续齐全,措施到位准许作业。
2、起吊前对吊车自身车况各部位安全防护装置、指示仪表信号、各油位高低、车轮胎气压、支退、钢丝绳等进行全部检查确认是否齐全、有效、完好符合使用要求。
3、起吊前对正确掌握吊件重量,不允许起重机超载使用。
4、起吊前严格检查吊耳、绳扣捆绑物件是否拴绑牢固,避免重物脱钩滑钩。必要时吊物上拴绑溜绳,防止在起吊中摇摆和旋转。
5、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地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6、吊装作业前应明确指吊人员,指吊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严禁多人指挥吊车。
7、吊装时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
8、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联系电力主管部门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9、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10、吊车在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
11、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12、吊装作业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