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学徒工和其它非持证电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进行操作。
2、电工应掌握电气安全知识,了解岗位区域的电气设备性能,熟悉触电急救方法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3、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部分停电检修及带电作业较为复杂的倒闸操作和非电气工作人员在电气场所工作,必须执行专人监护制。
4、电工上岗、操作必须穿合格的绝缘鞋,必要时应戴安全帽及其它防护用品。所用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须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用破损、失效的用具。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数相匹配的用具。
5、变(配)电所及各高压工作场所,必须配备绝缘和登高作业安全用具、携带式电压和电流指示器、高压验电器、临时接地线等器具。登高作业安全用具必须定期进行试验。
6、在供、配电设备和线路上作业,必须设人监护。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字样的警示牌。监护人不得从事操作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情。
7、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的电源,以验电或经放电(对电容性设施)之后验电合格,方能接触工作。对于与供配电网络相联系的部分,除进行断电、放电、验电外,还应挂接临时接地线,开关应上锁,防止停电后突然来电。
8、供配电回路停送电必须凭手续齐全的工作票和操作票进行。禁止约时停送电。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或合闸,必须先将用电设备开关切断,方能操作。手工合(拉)刀闸应一次推(拉)足。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配电箱闸刀开关时,应采用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或采取其他防止电弧烧伤和触电的措施。
9、改造电气设施的结构之前,未经电气负责人许可和批准,电工不得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接线方式和结构。
10、各种电气接线的接头要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低于导线截面积。应尽可能采用紧固的压接或用工具扎接,不应用手扭接。线头不应突出,接头不得松动。对于所有的电气设备、配电箱等三相电源和二相电源的连接应遵循“三相五线”或“二相三线”的原则,确保可靠的接地,以防作业人员触电引发事故。
11、供电系统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固定设备外壳必须重复接地。
12、移动式电气设备的电源及负荷电缆,应当挂在安全可靠的支架或墙上。通过地面的电缆,应当采取防护措施。使用电动工具应遵守有关电动工具作业安全规程或说明书。使用行灯必须采用由隔离变压器供电的安全电压电源。
13、电气线路必须经常巡视、检查。出现大风、扬沙天气,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杜绝重大电气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