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机应持证上岗,无职业禁忌症,严禁酒后开车,不准吸毒上岗。
2、车辆状态良好,刹车有效,照明灯、倒车灯、刹车灯和转向灯齐全、完好。
3、机动车辆在厂区内正常行驶时,速度不得超过l5km/h;在结冰、积雪、积水情况和能见度在30m以内恶劣天气时,不得超过lOkm/h;进出厂房、仓库大门、上下地中衡,危险地段、生产现场和倒车时,不得超过5km/h。
4、机动车装运原煤和各种产品,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多辆汽车同时装卸,沿纵向前后车辆的间距不得小于2m,沿横向两车辆栏板的间距不小于1.5m。
b)、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不小于0.5m。
5、汽车卸货,应当选择平坦填实场地。向坑内卸货时,应当与坑边缘保持安全距离。在危险地段卸车时,应当有专人指挥。
6、严禁机动车辆客货混装。机动车辆行驶中,禁止任何人站在车脚踏板或车帮上。禁止机动车辆停放在坡度较大的地段。
7、检修机动车辆底部,除使用千斤顶支撑外,还必须使用木桩垫实。
8、严禁烟火接近机动车辆。机动车辆加油时,必须停止发动机。
9、机动车上必须配备有灭火装置。禁止使用明火取暖、照明和烤烘油水分离器、贮气罐和集流器放油塞等油水冻结部位(应用热水进行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