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保障人身安全,锅炉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和本规程。燃气锅炉正常运行要做到:天然气正常稳定;保持锅炉的整洁,做好交接班的工作;加强对各机械设备和仪表的监察,防止事故发生;司炉工应定期总结操作经验,不断提高操作运行水平。
一、启动前的检查
1、检查所有电机是否干净、干燥可用。
2、检查锅炉压力表、三通旋阀、安全阀、水位计阀门是否打开、排污阀、放空阀、主蒸汽阀是否关闭、管道阀门仪表开启是否灵活可靠。
3、检查天然气管道压力是否满足使用,管道电磁阀启闭是否正常。
4、査燃烧器点火程序和熄火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5、检查补水箱液位是否正常
6、检査软化水设备是否正常工作,树脂罐与盐罐(盐即工业用大
粒盐)原料是否缺少。
7、检査防爆门的螺丝是否松动,防爆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8、检査室内燃气报警器报警是否可靠。
9、其他检查:锅炉进水前,必须查明锅筒上的所有手孔盖板均已完全严密关闭;各操作部位都要有良好的照明:操作平台、扶梯、设备应清洁,其上无杂物和垃圾堆放:给水设备、管路及其附件、支吊架等完好,所有水泵试运转10-20分钟正常:汽水管道、阀门都应连接齐全,管道支吊架应完整牢固:主蒸汽管、给水管道及排污管等法兰连接处应无堵板(盲板);所有阀门和旋塞都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
10、检査锅炉房内的强制通风设施启动并可靠运行。
11、检査锅炉房内的防爆照明设施投入运行,非防爆照明及电气设备全部不得送电或运行。
12、每隔一小时,对燃气管道上的接口处进行一次检查,确保其有无漏气,一且发现漏气要立即关闭调压柜输出处的总阀。
二、点炉操作规程
1、点火前,先把主电源开关开启,确保控制系统稳定电压
2、锅炉上方的副汽阀打开,主汽阀关闭,水泵系统阀门打开,将锅炉内注水,观察水位计水位控制妥当。
3、燃烧器风机自动开启(此时燃气阀组上的所有阀门都是处于关闭状态)吹扫炉膛内的氧气及上次停炉前残留的天然气,吹扫30秒。吹扫30秒回燃烧器自动捡漏,捡漏通过后开始淮备点火。(若连续捡漏3次未通过应及时联系专业技术人员排除故障)
4、吹扫30秒后,燃烧器自动点火,起步时火焰为小火,没有达到锅炉设定压力时自动转为大火燃烧工作指令,燃烧器自动进入正常的工作状态。例如锅炉停炉压力10MPa,启炉压力0.7MPa,目标压力0.9MPa,锅炉压力低于0.7MPa时燃烧器自动启动,燃烧器燃烧锅炉升压达到0.9MPa时,燃烧器转换为小火燃烧,锅炉继续升压达到10MPa时,燃烧器自动停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