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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第62号
来源:中国政府网 | 作者:安环健 | 发布时间: 2023-01-06 | 8616 次浏览 | 分享到:


  (九)生产期间,是指新建矿山正式投入生产后或者矿山改建、扩建时仍然进行生产,并规模出产矿产品的时期。
  第四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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