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
《规划》明确了8个方面的工作任务,设置了4个专栏。
一是深化源头预防,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一方面要通过调整产业政策、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专项治理等工作,强化对传统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另一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工作压力、肌肉骨骼疾患等职业病危害的预防控制。
二是严格监管执法,提高职业健康监管效率。强化监督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加强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工伤保险等监督管理。继续在重点行业中推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认真履行防治责任;落实平安中国建设要求,加强工矿商贸、建筑施工、核与辐射等行业领域的监管,统筹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提升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是强化救治措施,提升职业病患者保障水平。加强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完善监测政策和监测体系,扩大监测范围,开展风险评估,实施分类监管,提高预警能力。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健全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网络,提升救治康复能力。发挥多项保险制度的作用,减轻患者医疗负担。落实救助政策,保障职业病患者基本生活。
四是推动健康企业建设,提升职业人群健康水平。将“健康企业”建设作为健康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动健康企业建设,推进企业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等相关法定责任和义务。鼓励矿山、冶金、化工、建材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公安、交通运输等单位率先开展“职业健康达人”评定活动。
五是加强人才培养,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大职业健康检测评价、工程防护、诊断救治等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加强职业健康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和职业病诊断救治技术支撑网络。
六是推动科技创新,引领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推动将职业健康关键技术、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和地方科技计划,开展前沿基础性研究、防护关键技术及装备研究、诊疗康复关键技术研究,形成一批先进技术成果并推广应用。
七是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效能。将职业健康信息化工作纳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建设全国一体化的职业健康信息管理平台,加强部门信息共享。
八是加强宣教培训,增强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持续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大力开展职业健康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实施职业健康培训工程,加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全员培训,提升劳动者自我防护和依法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