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解读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研究制定了《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并经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由各成员单位联合印发。
一、《规划》基本框架和主要考虑
《规划》由职业健康现状和问题、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4个部分组成。
《规划》总结了“十三五”期间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主要表现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成效显著,源头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防治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范围逐步扩大,救治救助和工伤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规划》分析了“十四五”期间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主要表现在:一是新旧职业病危害日益交织叠加,职业病和工作相关疾病防控难度加大;二是职业健康管理和服务人群领域不断扩展,职业健康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突出;三是职业健康监管、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能力还不完全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四是部分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和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基础薄弱。
《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强化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四方责任,进一步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和水平。
《规划》确定了四个方面的基本原则,即: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突出重点,精准防控;坚持改革创新,综合施策;坚持依法防治,落实责任。
《规划》确定的目标是:到2025年,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职业病危害状况明显好转,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显著改善,劳动用工和劳动工时管理进一步规范,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职业健康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劳动者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的11项主要指标。在指标设置上,对于“十三五”时期已经完成的指标,“十四五”时期不再体现;一些需要持续推进的指标在微调的基础上继续保留;为了体现高质量发展对职业健康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提出了一些新的指标;为了与健康中国行动的有关指标相衔接,把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中一些指标也纳入规划指标之中。
二、《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
《规划》明确了8个方面的工作任务,设置了4个专栏。
一是深化源头预防,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一方面要通过调整产业政策、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专项治理等工作,强化对传统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另一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工作压力、肌肉骨骼疾患等职业病危害的预防控制。
二是严格监管执法,提高职业健康监管效率。强化监督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加强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工伤保险等监督管理。继续在重点行业中推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认真履行防治责任;落实平安中国建设要求,加强工矿商贸、建筑施工、核与辐射等行业领域的监管,统筹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提升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是强化救治措施,提升职业病患者保障水平。加强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完善监测政策和监测体系,扩大监测范围,开展风险评估,实施分类监管,提高预警能力。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健全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网络,提升救治康复能力。发挥多项保险制度的作用,减轻患者医疗负担。落实救助政策,保障职业病患者基本生活。
四是推动健康企业建设,提升职业人群健康水平。将“健康企业”建设作为健康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动健康企业建设,推进企业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等相关法定责任和义务。鼓励矿山、冶金、化工、建材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公安、交通运输等单位率先开展“职业健康达人”评定活动。
五是加强人才培养,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大职业健康检测评价、工程防护、诊断救治等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加强职业健康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和职业病诊断救治技术支撑网络。
六是推动科技创新,引领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推动将职业健康关键技术、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和地方科技计划,开展前沿基础性研究、防护关键技术及装备研究、诊疗康复关键技术研究,形成一批先进技术成果并推广应用。
七是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效能。将职业健康信息化工作纳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建设全国一体化的职业健康信息管理平台,加强部门信息共享。
八是加强宣教培训,增强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持续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大力开展职业健康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实施职业健康培训工程,加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全员培训,提升劳动者自我防护和依法维权意识。
《规划》在主要任务中设置了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全国职业健康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职业健康科技创新等4个专栏。设置这4个专栏,主要是为了解决制约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短板与弱项问题,提升职业病防治的服务保障和科技支撑能力。
三、《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为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明确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对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抓好《规划》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健全法律法规,强化政策融合。推动修订《职业病防治法》,推动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地方性法规规章,综合运用金融、社保等政策措施,推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三是做好经费保障,确保任务完成。各地区要强化职业健康经费保障,建立多元化的防治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职业病防治领域,加强资金使用情况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是加强督查评估,确保规划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专项督查,2023年和2025年分别开展中期和末期考核评估。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文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晋城市应急预案备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市应急总指办[2020]12号)
2024-07-02
[文件] 《关于印发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32号
2024-07-02
2024-02-29
2024-02-29
[应急救援] 关于印发《安徽省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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