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生产科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对部门职工在生产中的健康安全全面负责;
3、领导组织实施本部门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规划及实施计划;
4、定期组织本部门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和设备安全运行情况汇报,分析、预测本部门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落实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5、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保证其正常运转;
6、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安全生产和设备、设施检查,监督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7、严格遵守有关用工管理规定,对本部门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组织领导;
8、对部门安全生产投入进行监督和落实,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9、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本厂内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10、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协助事故调查,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