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加强厂内对安全生产各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防范风险与未燃,确保厂内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巡检管理工作。
三、职责
1、安环科委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重点安全部位每日巡检,并上报隐患风险。
2、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重点安全部位每日检查并上报。
四、内容
1、安环科每日对易燃易爆物质储存使用场所(燃气、涂料、熔融金属等)开展安全巡查。
2、重点检查工作场所的安全设备设施(包括可燃气体检测装置),确保完好运行。
3、重点检查工作场所的安全应急物质及消防器材,确保完好运行。
4、重点检查设备附近是否有易燃物品,若有及时清除。
5、检查人员着装是否满足静电等要求,作业现场是否有闲杂人员
6、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若有阻挡及时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