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
风险 1:省际客运班车特别是800 公里以上客运班车碰 撞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车辆长距离运行,使用强度大,如果 检查维护不及时,车辆易出故障;2.客运线路运距长,驾驶 员连续作业,易疲劳驾驶,不良路况或天气条件下安全驾驶 和应急处置能力不足;3.企业动态监控不到位,未及时发现 和纠正车辆和司乘人员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 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道路旅客运输行业管理相关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贯彻实施《道 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 输部令 2020 年第 17 号),严格 800 公里以上客运班线准入 环节客运市场供求状况研判和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事中事后 监管;2.督促指导客运企业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 理规范》(交运发〔2018〕55 号)要求严格车辆技术管理,
督促指导客运站按照《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交运规 〔2019〕13 号)要求严格开展车辆安全例检,确保车辆技术 状况良好,严防车辆带病运行;3.贯彻实施《道路运输车辆 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6 年第 55 号)督促 指导客运企业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监控制度,加强运行途中安
全预警和违法违规行为纠正;4.督促指导客运企业严格落实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 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发〔2018〕55 号)等 要求加强客运线路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驾驶 员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培训。
风险 2:省际包车车辆碰撞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省际包车行驶路线不固定、运行时间 长,驾驶员不熟悉路况,连续作业易疲劳驾驶;2.车辆长距 离运行,使用强度大,如果检查维护不及时,车辆易出故障;
3.企业动态监控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纠正驾驶员有关违法 违规行为;4.省际包车未备案或者未按照包车牌备案事项运 行,异地监管难度大;5.乘客违规携带“三品”(易燃品、易 爆品和危险品)上车。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 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道路旅客运输行业管理相关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贯彻实施《道 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20 年第 17 号),严格落实包车单个运次不超过 15 日要求,严控长距离、 长周期的省际包车;2.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 定》(交通运输部令 2020 年第 17 号)等要求和《交通运输 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际包车客运基础信息共享应用工作有
关事项的通知》(交办运函〔2020〕389 号)有关部署,从严 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管理,并向部实时上传备案信息, 依托互联网便民运政系统开放包车牌信息对外查询,为异地
监管执法提供支撑;3.督促指导客运企业按照《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
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6 年第 55 号)、《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发〔2018〕
55 号)等要求严格车辆技术管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落实车辆动态监控制度,加强运行途中安全预警和违法违规 行为纠正;4.督促客运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发〔2018〕
55 号)等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会同旅行社等包 车用户合规规划行驶路线,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强化驾驶员 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培训;5.督促指导客运企业按照《道路 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20 年第 17 号)、《关于积极推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有关事项的通
知》(交运发〔2011〕396 号)等要求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 加强公众安全文明出行宣传,向乘客普及安全乘车和禁止携 带“三品”上车政策规定。
风险 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剧毒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等高危 货物运输;2. 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存在罐体壁厚不达标、 未按要求配备安全附件等安全隐患;3.途经环境敏感区域、 生态脆弱区、人员密集场所;4.途经特大桥、特长隧道。
防控要点: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 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 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第 29 号)、《交通运输部关
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的决定》(交通运输部 令 2019 年第 42 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做 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配合相关部门督促相关运营单位严 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第 29 号)中关于托运剧毒化学品、 民用爆炸物品、 烟花爆竹和放射性物品的相关规定,强化道路运输全链条安 全监管;2.联合工信、公安、市场监管部门部署开展常压液 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有效消除在用罐车重大安全隐
患;3.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通过环境敏感、脆弱区域、人 员密集场所路段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监控管理;4.加强区 域间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政策衔接,推广不停车收费系统 应用,指导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做好危险货物运输车 辆临时停放引导工作;5.配合相关部门规划设置危险货物运 输车辆行驶路线和建立完善重点隧道危险货物运输分级分
类通行管控制度,制定安全行驶管理规定、应急预案,并加 强应急演练。
风险 4:重型载货汽车运输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车辆严重超限超载;2.车辆非法改装;
3.企业动态监管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纠正驾驶员有关违规 行为;4.驾驶员驾驶应急处置能力不高。
防控要点:按照《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关于修 改<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第 18 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 运输部令 2016 年第 62 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百吨 王”等重型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进行治理;2.严格实施货车达标 车型监管要求,加强重型货车定期检验检测管理,督促道路 货运企业加强车辆技术管理;3. 强化重型货车动态监管;4. 督促货运企业加强驾驶员安全驾驶培训教育,强化重型货车 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
风险 5:水路客运船舶火灾、倾覆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客运船舶老旧,或技术状况不良、重 要设备设施存在严重缺陷;2.客运船舶搁浅、触礁或与船舶 碰撞、船舶起火等;3.船员不遵守航行规则或安全操作规程;
4.大型客船船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不足;5.挂靠我国港口的 老旧非五星旗客运船舶,中外籍船员沟通不畅;6. 台风、暴 雨、暴雪、突风等极端自然灾害易发区域,一旦发生对水路 客运有重大影响的。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内 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 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加强 客运公司管理,严把准入审批关,健全退出机制,加强船舶 安全检查;2.船舶定期检测,按规定进行特别检验和强制报 废,各类证书齐全、有效;3.严格执行船舶避碰规则和航行 规则,特别是要加强夜间航行的瞭望;4.要求客运公司指导 船员正确使用自动识别系统(AIS)、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CCTV)、甚高频(VHF)等监管、助航设备,在建有船舶 交通管理系统(VTS)的水域要充分发挥 VTS 信息服务的作
用;5.严格执行客运船舶恶劣天气下禁限航管理要求;6.加 强滚装车辆安检查危和危险货物瞒报漏报查处;7.加强船员 安全教育培训,提升船员应急处置能力和客运船舶安全运营 水平;8.编制并组织实施邮轮等客船大规模人命救助行动计 划,做好水上大规模人命救助行动的信息准备、机制准备和 能力建设准备,组织开展演习演练;9.客运公司建立健全风 险管控及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杜绝违法经营及违章作业;10.客运公司重点做好防台、防雾、 防突风等工作,按规定督促相关船舶停止运输作业等。
风险 6:载客 10 人以上的渡船倾覆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渡船安全技术条件不满足要求;2.严 重超员或装载不当;3.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冒险航行;4. 非法 营运;5.船员或渡工不适任或违章操作;6.渡口设施不完备。
防控要点:按照《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内河渡 口 渡船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4 年第 9 号)等法律 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渡 船定期维保;2.严禁渡船超载客定额航行;3.严禁船舶在风 力超过抗风等级、能见度不良、水位超过停航封渡水位线等 恶劣天气、水文条件下开航;4.加大联合执法力度;5. 强化 船员(渡工)安全教育,提高操作技能;6.加强渡口设施建 设,严格渡运审批。
风险 7:水路危险货物运输泄漏中毒、火灾爆炸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危险货物包装、积载、隔离或运输船 舶不符合技术要求导致发生严重泄漏;2.集装箱运输船舶载
运危险货物谎报、瞒报;3.危化品船舶老旧,或技术状况不 良、重要设备设施存在严重缺陷,安全技术条件偏低;4.船 舶发生碰撞、搁浅、触礁等事故;5.未针对运输货种制定专 项应急预案,应急处置能力不强、应急处置方案针对性较差;
6.船员不适任或违章操作。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内 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 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危险 货物包装、积载和隔离须满足危险货物的运输要求和水路运 输的航线特点;2.船龄达到规定年限的船舶按照《交通运输 部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 的决定》(交通运输部 令 2017 年第 16 号)的要求强制报废;3.危险货物运输船舶 应确保技术条件良好,电气设备、通风设备、壁垒防护、消 防装备技术条件符合要求;4.船舶航行中不应将泄漏物倾倒 或将冲洗水排放到自然水体中,如因确保船舶和人命安全而 发生上述行为时,应尽快向就近海事部门报告;5.加强集装 箱运输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瞒报漏报查处;6.针对危险货物运 输,货物承运方应根据载运货物制定应急预案,加强演练,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方案的针对性;7.相关部门会同地方政 府建立区域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做好水上大规模危险货物泄 漏、火灾事故的救援、救助和处理行动的信息准备、机制准 备和能力建设准备,组织开展演习演练;8.航运公司、船舶 加强对船员安全和操作技能的培训,确保适任并按规操作。
风险 8:通航水域船舶碰撞桥梁垮塌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通航水域桥梁助航标志设置不符合要 求;2.通航水域桥梁净空尺度不够;3.桥梁通航孔桥墩未按 要求设置或未按要求维护防撞设施;4.桥梁设计防撞能力低 于桥区正常通行船舶吨级;5.桥区水域船舶通航秩序管控不 到位;6.对超出航道通航等级水平的船舶缺乏管控;7.船员 操作不当;8.洪水引起船舶失控、断缆、走锚而撞桥。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 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船舶 正确使用 AIS 、VHF 等助航设备;2.加强桥区助航标志配布 和维护;3.科学选定桥址和设定桥梁通航净空尺度;4.按要 求加强桥梁通航孔桥墩防撞设施设置和维护;5.加强桥区通 航秩序维护;6.合理控制桥区通行船舶吨级和外廓尺寸;7. 加强船员培训;8. 强化洪水汛期风险预警,提醒船舶提前采 取预防措施。
风险 9:三峡船闸(升船机)闸室(乘船厢) 内船舶火 灾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客船或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在三峡船闸 内发生火灾事故;2.客船在升船机内发生火灾事故。
防控要点:按照《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长江三峡 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长江三峡 水利枢纽水上交通管制区域通航安全管理办法> 的决定》(中 交通运输部令 2016 年第 72 号)、《长江三峡水利枢纽过闸船 舶安全检查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8 年第 1 号)等法
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 加强三峡船闸(升船机)的消防能力建设;2.加强船舶过闸 的安全检查;3.制定客船和载运危险货物船舶过闸专项运行 调度和通航保障方案,并严格实施;4.制定船闸(升船机) 运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与各相关应急预案的有效衔 接。
风险 10: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断航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遭受特大洪水枯水、山体滑坡等自然 灾害;2.发生跨江桥梁垮塌、跨江缆线坠落、大型船舶沉没 等重大安全事件;3.枯水期航道水深严重不足;4.枢纽船闸 锚地、停泊区待闸船舶滞航拥堵聚集;5.船闸故障。
防控要点:按照《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长江干线 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32 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 控工作。1.加强干线航道气象、水文、地质滑坡的监测预警, 及时发布航行警告;2.加强船舶交通组织;3.加强与跨江桥 梁、缆线、船闸运行管理单位沟通协作,掌握跨河建筑物运 行安全状况;4.加强航道疏浚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航道尺 度信息;5.制定干线航道长时间断航应急处置预案;6.加强 统筹协调和应急联动,合理调度过闸船舶,避免大量船舶长 时间聚集。
风险 11:10 人以上洗舱清舱作业火灾爆炸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 洗舱作业未配置惰性气体系统或系统 故障,测氧测爆仪数量不足或未校准;2. 洗舱作业前和作业
期间未对货舱氧气或可燃气体含量进行连续检测;3. 洗舱设 备未使用防静电装置或装置失效;4.未制订洗舱作业计划;5. 洗舱作业人员未经培训;6. 洗舱清舱作业未向主管机关报告;
7. 洗舱清舱作业未在洗舱站点、专用锚地或符合条件的码头 进行。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国 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水规 〔2020〕6 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 大风险防控工作。1.惰性气体系统应保证供应的惰性气体和 气体氧气含量满足要求;2. 洗舱作业前和作业期间应对货舱 氧气和可燃气体含量保持连续检测;3.按要求配备固定式和 便携式测氧测爆仪,每次使用前校准;4. 洗舱设备应使用防 静电装置,保证接地良好;5. 洗舱作业前制订作业计划,组 织召开作业前会议,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安全与防污染措施;
6. 洗舱清舱作业人员要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洗舱清舱作业操 作流程和要点;7.开展洗舱清舱作业前要向主管机关报告;8. 洗舱清舱作业应在洗舱站点、专用锚地和符合条件的码头进 行,并尽量远离船舶定线制区、饮用水地表水源取水 口、渡 口、客轮码头、通航建筑物、大型桥梁、水下通道等。
风险 12:港口企业危险货物罐区泄漏中毒、火灾爆炸风 险
主要致险情景:1.港口企业危险货物储罐区发生泄漏;2. 港口企业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罐区内违规动火作业、违反操作 规程作业;3. 电气故障或避雷装置、防静电装置失效;4.储
罐腐蚀及储罐附属设备损坏,联锁装置、液位监测系统、气 体报警装置等失效;5.未安装紧急切断阀。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危险货物 安全管理规定> 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第 34 号)等 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
1.加强储罐监测工作,强化联锁切断装置、高低位液位监测 系统、有毒气体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维护保养和巡检;2.杜 绝罐区内违规动火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作业;3.加强电气设 备和避雷装置、防静电装置的维护保养;4.加强持证人员安 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5.加强对罐体检维修管理;6. 强化 应急物资储备、应急设施设备配备和应急处置演练,建立区 域应急联动机制;7.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业务技能 培训;8.加强日常监督检查;9.对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 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
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均实现全覆盖。
风险 13:港口企业危险货物堆场仓库泄漏中毒、火灾爆 炸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堆场违规超量、超范围堆存危险货物 集装箱;2.仓库内禁忌物混存;3.堆场箱区设置、堆垛方式、 堆码层数及隔离等不符合要求;4.硝酸铵类物质的危险货物 集装箱违规作业;5.毒性气体、液化天然气(LNG)等易燃 易爆剧毒集装箱罐柜及其附件损坏;6.消防设施及应急能力 不足;7. 恶劣自然环境影响;8.违反操作规程作业。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危险货物 安全管理规定> 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第 34 号)等 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
1.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堆存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货物集装
箱,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2.装有《危险货物分类和 品名编号》(GB 6944)列出的 1.1 项、1.2 项爆炸品和硝酸铵 类物质的危险货物集装箱严格实行直装直取,严禁在港区内 存放;3.禁忌物严禁混存;4.集装箱堆码的垛型应与机械能 力、集装箱类型、箱内货物的特性以及箱区设计要求相适应;
5.加强硝酸铵类危险货物集装箱和毒性气体、LNG 等易燃易 爆剧毒集装箱罐柜的港口作业以及相关报警装置的维护保
养和巡检;6.推进智能主动安防系统建设;7.加强日常监督 检查、抽查力度;8. 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应急设施设备配备 和应急处置演练,建立区域应急救援联动机制;9.集装箱堆 码应做好恶劣自然环境防范,如防风栓固;10.加强持证人员 安全意识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11.对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 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
装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均实现全覆盖。
风险 14:港口企业危险货物码头装卸作业泄漏中毒、火 灾爆炸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港口企业危险货物码头装卸作业设备 故障;2.码头前沿管道、法兰破损和 LNG、液化石油气(LPG)、 氨气等易燃易爆剧毒货物泄漏;3.管道的压力检测或安全泄
放装置故障;4.未按要求加装紧急切断阀或紧急切断阀故障 失灵;5.装卸作业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6.未设置生产作业 及环境监测系统,大风等恶劣天气未及时预警。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危险货物 安全管理规定> 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第 34 号)等 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
1.加强装卸设备设施、管道、法兰和紧急切断阀等维护保养、 检验检测和巡检;2.定期对管道的压力检测和安全泄放装置 进行检验,并加强日常检查;3.严格落实装卸作业前船岸安 全检查制度,严格装卸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操作, 强化装卸过程中,船岸界面的安全巡检工作;4.加强装卸作 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实操技能培训;5. 强化应急物资储 备、应急设施设备配备和应急处置演练;6.按要求设置生产 作业及环境监测系统,恶劣天气前停止作业。
风险 15:港口企业危险货物罐区检维修作业中毒窒息、 火灾爆炸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罐区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 作业活动未严格执行企业内部审批制度,未按规定做好隔 离、防护和应急措施;2.未按要求对储罐进行清洗、置换、 隔离、通风等;3.未按要求进行气体检测和分析或检测仪器 故障;4.使用不符合要求(如防爆要求)的工属具;5.未采 取正确的个人防护措施,并按要求落实监护人制度。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危险化学
品安全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危险货物安 全管理规定> 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第 34 号)等法 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 对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 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均 实现全覆盖;2.罐区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活 动严格执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并做好隔离、防护和应急措 施;3.严格按要求进行气体检测和分析,气体检测的仪表要 定期检验,同时做好日常维护;4.储罐检修时使用的工属具 应满足相关要求,穿戴好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5. 落实 好监护人制度,无人监护不得进入受限空间作业;6.加强危 险性作业劳务外包管理,严格审核承包商的资质条件,做好 作业交底和现场监护。
风险 16:港口企业液体危险货物装、卸车作业泄漏中毒、 火灾爆炸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装、卸车软管或鹤管有缺陷;2.罐体 未按要求进行检查,存在缺陷,如腐蚀凹坑、裂纹、穿孔等;
3. 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泄漏等措施失效;4.未落 实好装卸作业前的各项检查工作;5.取样时未落实好相关防 静电、防火花等措施。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危险货物 安全管理规定> 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第 34 号)、《危 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第 29
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 工作。1.作业软管应定置管理,并定期检测与维护保养;2. 危险货物罐式车辆按要求进行定期检验,并做好日常检查;
3.定期对装、卸车台的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泄漏 等装置进行检验和检查;4.装卸作业开始前严格按要求落实 各项检查工作;5.取样作业应严格执行相关作业规程,严格 落实相关的防静电、防火花等安全措施;6.危险货物道路运 输企业依据相关规定向港口企业提供托运人制作的危险货 物托运清单信息。
风险 17:客运、客滚码头候船区域火灾及人员上下船踩 踏落水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消防和应急通道堵塞,标志标识不清;
2.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或未定期检验;3.未按要求配备安检设 备设施或设备设施存在故障;4.登船通道狭窄,登船时拥挤 踩踏;5. 大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上下船作业;6.码头 建筑结构老旧,存在消防、结构安全隐患。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交通运输 部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交通运输部令 2020 年第 21 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按要求设置消防和应急 通道,应保持畅通不被占用,标志标识清晰;2.按要求配备 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验;3.严格按要求配置安检设 备设施,做好定期维护,切实做好乘客随身行李和客滚运输 车辆的安全检查;4.合理布设登船通道,大客流量下可采取
限流措施;5.根据天气情况做好船舶靠泊计划和人员、车辆 上下船安全措施;6.加快老旧建筑结构、消防设备设施的升 级改造。
风险 18:港口企业涉爆粉尘装卸储存作业爆炸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封闭空间从事粮食、煤炭、金属粉末 等可能产生爆炸性粉尘的货物装卸、储存作业;2.作业现场 未按要求配置防爆电器及防静电设备设施,或设备设施损坏 无法使用;3.进行装卸作业时,违规进行动火作业、电焊作 业;4.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 规定> 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20 年第 21 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 工作。1.定期对防爆电器进行检测;2.采取防静电措施,如 作业人员穿防静电服,电器设备接地等;3.采取防止火花产 生措施,如防止金属撞击,定期对装卸设备进行维护;4.进 行装卸作业时,严禁明火作业;5.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 业;6.加强作业人员教育培训;7. 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应急 设备设施配备、应急处置演练。
风险 19:港口企业大型装卸机械倾覆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大型装卸机械(如门机、岸桥、场桥、 装船机、卸船机、堆取料机等)性能缺陷、老旧损坏,存在 安全隐患;2.超负荷装卸作业;3.码头未设置靠泊辅助系统 或靠泊辅助系统故障,船舶碰撞码头;4. 恶劣天气时大型机
械未做好防风措施。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交通运输 部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交通运输部令 2020 年第 21 号)、《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 风安全工作指南》(交办水〔2018〕93 号)等法律法规和相 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按照《港 口 装卸机械风载荷计算及防风安全要求》(JT/T 90)等要求做 好防风措施,定期对大型装卸机械等进行检验检测、维护保 养;2.严格按照装卸机械的额定负荷进行装卸作业,严禁超 负荷吊装;3.码头按要求设置靠泊辅助系统并保障其有效性;
4.定期检查大型机械的防风装置,在台风登陆前做好防风措 施。
风险 20:城市公共汽电车火灾爆炸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新能源车、柴油车等公共汽电车发生 重大电路异常或油路故障;2.车辆碰撞引发公共汽电车起火。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 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5 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 工作。1.加强城市公共汽电车的定期检验检测管理,重点关 注电路和油路完好情况;2.制定公共汽电车发生火灾等突发 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提高驾驶员和乘客的应急 能力。
风险 21:大型城市公交车辆高处坠落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在未建设交通安全设施的跨江桥梁,
临崖路段行驶;2.驾驶员突发疾病失能,导致车辆失控;3. 驾驶员应急处置能力不足,违规操作;4.车辆超速;5.驾驶 员疲劳驾驶。
防控要点:1.按照相关要求建设跨江桥梁、临崖路段交 通安全设施;2.加强驾驶员安全意识教育、心理疏导、应急 培训和身体状况检查;3.加强社会公众文明出行宣传教育;4. 督促公交企业加强驾驶员教育培训;5.严防驾驶员疲劳驾驶;
6.推行城市公交车辆安装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
风险 22:城市轨道交通大客流踩踏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特定时段突发大客流;2. 突发事件造 成人员恐慌;3.站车环境复杂、相对封闭,应急救援难度大。
防控要点: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城市轨道 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8 年第 8 号)等要求 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车站大客流组织方案做到“一站一 方案”,及时修订完善客流组织方案;2.车站布局、换乘条件、 列车定员、区间疏散等重大变化时,指导运营单位开展站车 客流疏散能力自评价;3.根据设计流量、实际客流运行等因 素科学确定车站客流预警条件,建立重点车站客流监测机 制,加强客流分析研判,明确大客流控制预警、风险管控措 施及解除条件;4.站车应急疏散标志、应急操作指示保持完 好清晰、醒目规范;5.加强行车组织与客流组织衔接,优化 线路运营时间、列车停站时间、行车间隔、换乘站不同线路 运力匹配等关键参数,防止站车客流过度聚集;6. 强化突发 事件先期处置能力,及时通过广播、乘客信息系统等渠道发
布信息,消除乘客对突发事件的恐慌;7.制定大客流踩踏专 项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风险 23:城市轨道交通载客列车脱轨相撞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超速运行、违反调度命令等违规行车 作业;2.裂缝、腐蚀及沉降等结构病害导致桥隧、车站主体 结构变形坍塌;3.钢轨损伤变形、道床拱起坍塌;4.车辆、 信号等关键设备安全防护功能失效;5.轨行区建构物、 吊挂 构件等异物侵限;6. 非独立路权运行条件下, 区间路段和平 交路口轨行区异物侵入碰撞。
防控要点: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城市轨 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 2018 年第 8 号)等 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严格落实调度命令发布、执 行规定,落实正常、非正常及应急情况下行车组织各项行车 安全要求;2.按照运行养护制度和规程,落实隧道、桥梁、 车站主体结构巡查、检测、监测,及时评估结构病害损伤并 做好加固修复;3.严格按照运行养护制度和规程,落实轨道 线路设施几何状态检查、钢轨探伤、道床路基巡查养护;4. 严格落实车辆、信号等关键设备运行维修制度和规程,加大 超速防护、追踪防护、联锁保护、电气设备过流过压过热保 护等安全防护功能检查,确保安全功能完好、性能稳定;5. 加大轨行区人防门、防淹门、联络通道防护门等建构物,射 流风机、电缆、管线等吊挂构件,声屏障、配电箱、广告箱 等其他设施设备巡查力度,保持固定牢固、完整有效;6. 非 独立路权运行条件下,保持区间路段和平交路口有关隔离或
防异物侵入设施及措施完好有效,列车严格落实有关限速、 行车信号等规定;7.制定列车脱轨相撞专项应急预案,加强 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风险 24: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结构垮塌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安全保护区施工作业未经审批或审批 许可程序不规范、技术方案审查不严或风险预估不足;2.安 全保护区巡查不到位、非法施工作业打击力度不够;3.作业 项目施工过程中未按规定落实防护方案和动态监测;4. 山体 滑坡等特定时期安全保护区异物侵入。
防控要点: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城市轨道 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8 年第 8 号)等要求 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在地方政府领导下,推动建立健 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保护区联防联控机制,建立运营安 全保护区管理制度,推动有关部门严格安全保护区施工作业 审查许可程序;2.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穿越既有城市轨道交 通线路的新建工程、地下空间利用等项目的技术论证、风险 评估,并加强施工组织管理;3.运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护 区巡查制度和巡查队伍,按规定督促安全保护区有关作业单 位做好挖掘、爆破、地基加固、打井、钻探等施工作业的防 护和监测;加大沿线(构)筑物、植物、山体滑坡、低空漂 浮物体等异物侵入的巡查力度,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违规 行为;4.配合有关部门加大打击安全保护区非法施工作业、 私搭乱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危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 全的行为;5.加大保护区安全宣传、违法作业案例警示教育;
6.制定运营安全保护区结构坍塌专项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 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风险 25:干线公路在役危桥隧垮塌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未按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对干线公路在 役危桥隧进行交通管控;2.未按规定开展干线公路在役危桥 隧检查监测。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 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 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根据有关规定,结合 桥隧结构安全和交通实际状况,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交通管 控;2.对危桥隧实施加固改造前,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 开展检查监测。
风险 26:重型载重汽车通行流量较大的未经评估加固提 升的独柱墩桥梁垮塌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未联合有关部门对该类独柱墩桥梁开 展治超工作;2.独柱墩桥梁为危桥或其所在桥跨存在严重病 害。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 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 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开展桥梁结构抗倾覆 验算,验算不满足要求的,安排加固提升计划;2.按照有关 要求加强该类桥梁的治超工作;3.根据桥梁结构和交通状况, 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交通管控措施。
风险 27:特长隧道(3000m 以上)内发生火灾、爆炸风
险
主要致险情景:1.隧道内违规通行危化品运输车辆;2. 隧道内车辆违法违规行驶情况较多;3.未按规定配置和养护 隧道交通工程及附属设施;4.危隧未及时处置;5.未制定专 项应急预案,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不足,未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 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 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 防范危化品运输车辆 违规通行风险;2.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隧道内车辆通行秩序整 治;3.按规定配置和养护交通工程及附属设施;4.及时制定 危隧处治计划并根据需要配合有关部门实行交通管控;5.制 定专项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风险 28:临水临崖路段车辆坠落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未按标准规范和指南设置护栏等交通 安全设施;2.未按规定开展交通安全设施检查养护。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 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 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按标准规范和指南设 置临水临崖路段交通安全设施;2.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指南 做好临水临崖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作。
风险 29:连续长陡下坡高风险路段车辆翻车、连环碰撞 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交通流量大、重载车辆多、建设指标 偏低;2.未按规定设置养护交通安全设施;3.未按要求实施
提升公路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专项行动;4.未根 据实际需要实行交通管控。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 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 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按要求开展提升公路 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专项行动;2.按规定设置养 护交通安全设施;3.提出必要的交通管控建议;4.推动有关 部门逐步提升重载货运车辆制动性能。
风险 30:高速公路多车连环碰撞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出现团雾、结冰等易发生严重堵塞情况 的高速公路出入 口,特别是在节假日免收通行费期间一旦车 辆严重堵塞,发生车辆碰撞引发连锁反应,应急救助相对困 难。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 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 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应 加强车流量的研判,识别分析车辆大规模堵塞、聚集原因, 制定应对措施;2.免收通行费期间应采取多种途径多种方式 加强道路信息的报送和告知;3.制定应急预案,开展针对性 应急演练,加强路警联动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风险 31:公路跨高铁立交桥车辆坠落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公路跨高铁立交桥未按规定建设交通安 全设施。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
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 准规范要求建设交通安全设施。
风险 32:危险货物运输车流量大的干线公路火灾爆炸风 险
主要致险情景:1.干线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车流量大,引 发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危险货物泄漏,应急处置难度大;2.港 口危险货物集中区域交通主干道危货车流量大,车辆长时间 聚集、停放堵塞道路、应急车道;3.相关道路管理、运营部 门应急物资储备不足,应急处置能力不强。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 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 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 辆动态监控和跨区域运输信息共享,对车辆行驶轨迹、驾驶 员状况及车辆技术状况全程进行监控;2.合理设定港口危险 货物集中区域危险货物车辆作业时间、通行路线,避免车辆 聚集;3.相关路段管理、运营部门应按要求配置应急救援物 资,制定危险货物车辆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并向交通、公安、 应急管理等部门报备,建立事故应急救援联动协调机制。
风险 33:流量较大的二级以上公路在通车情况下实施养 护作业时车辆连环碰撞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作业现场未做好防护隔离、警示告知 和作业人员防护措施;2.相关作业队伍资质、专业性不符合 要求,作业人员作业不规范;3.非作业车辆闯入作业区。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
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 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根据养护作业情况, 合理设置通行条件和通行时间;2.采用公众号、微博、告知 牌、情报板、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做好此类作业期间的道路 通行情报告知工作;3.加强作业队伍管理,按照相关作业技 术规范做好警示告知和作业区隔离防护;4.养护作业现场应 平面布置合理、物料堆放整洁、机械设备停放有序,养护机 械或材料不得堆放于控制区外;5.作业期间加强路警联动、 情报互通,维护施工路段交通秩序,作业路段发生事故应及 时处置避免发生道路拥堵;6. 完工后及时做好清理、交接或 验收工作。
风险 34:复杂地质条件下长大桥隧工程施工坍塌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长大桥隧工程施工穿越岩溶发育区、高 风险断层、沙层、采空区、高地应力或软弱围岩、滑坡体、 高瓦斯或瓦斯突出等工程地质。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
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25 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 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做好地勘和周边 环境调查;2.科学合理编制、审批专项施工方案;3.建立监 测预警体系并严格执行;4.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加强应 急响应。
风险 35:穿越重要交通干线桥隧工程施工坍塌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上跨(下穿)高速公路;2.上跨(下
穿)轨道交通(铁路、轻轨等);3.上跨(下穿)二级以上航 道。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
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25 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 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做好地勘和周边 环境调查;2.科学合理编制、审批专项施工方案;3.建立监 测预警体系并严格执行; 4加强施工作业现场的交通组织;
5.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响应。
风险 36:穿越富水区地层的盾构法隧道施工坍塌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未按要求开展水文地质勘察、未开展 关键指标的监控监测;2.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专项施 工方案施工;3.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逃生体系不健全,未 开展应急演练。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 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25 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 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充分调查水文地 质条件;2.科学合理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要求审查后严格 执行;3.建立监测监控信息共享平台,开展安全关键指标的 监控监测;4.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风险 37:复杂通航环境下重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坍塌、 爆炸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在通航密集区实施水下爆破施工;2.
在外海孤岛无掩护条件下或化工园区进行围堰、筑岛、打桩 和单体 6000 吨以上的沉箱安装作业。
防控要点: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建设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25 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 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严格执行水下 爆破作业安全要求,爆炸影响范围内禁航;2.建立异常水情 变化信息沟通机制,加强气象水文(海况)、围堰、边坡监 测及预警;3.加强爆炸物的管控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
4.科学合理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围堰、筑岛等设计审核 把关;5.加强超长规沉箱等预制构件水上出运、安装作业管 控调度;6.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响应准备。
风险 38:40m 及以上墩柱、100m 及以上索塔施工垮塌 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专项施 工方案施工;2.施工现场设备设施存在隐患;3.未对施工全 过程进行有效的安全管控,未对施工水域内通航船舶进行管 控。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 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25 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 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科学合理编制专 项施工方案,按要求审查后严格执行;2.加强施工过程风险 动态监控,加强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养;3.制定针对性
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4.联合相关部门,加强通航管 理,合理组织通航船舶。
风险 39:不良地质地段深基坑、路堑高边坡施工垮塌风 险
主要致险情景:1.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专项施 工方案施工;2.开挖时逐级防护不到位;3.未按要求开展稳 定性监测;4.临时降(排)水不到位。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 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25 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 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科学合理编制专 项施工方案,按要求审查后严格执行;2.按照设计要求逐级 开挖、逐级防护,做好排水;3.制定监测方案,开展稳定性 监测工作。
风险 40:模板、支架、挂篮等大型临时工程或专用设备 安拆及施工中的垮塌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专项施 工方案施工;2.未设置作业平台,或设置不合理;3.支架搭 建或支撑不符合规范要求;4.大型非标专用设备管理不到位。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 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25 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 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科学合理编制专 项施工方案,按要求审查后严格执行;2.按要求设置作业平
台,按规定进行设计验算,严禁超载使用;3.严格按照规范 要求搭建支撑架和脚手架,选择合适的支撑方式;4.大型非 标专用设备应按规定专门设计、制造,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 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评审,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荷载试验。
风险 41:爆破器材存放及爆破作业爆炸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爆破器材临时存放存在隐患;2.爆破 作业单位和人员资质证书不满足要求;3.盲炮未及时清理。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公路 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25 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 控工作。1.加强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管理,制定爆破器材、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岗位责任制度、应急预案;2.编制 爆破作业技术文件;3.严格审核爆破作业单位和人员资质证 书,确保满足爆破作业资质要求;4.按《爆破安全规程》规 定处理盲炮。
风险 42:“两区三厂”地质灾害及工程车、货车载人碰撞 翻车风险
主要致险情景:1.“两区三厂”(生活区、办公区、钢筋 加工厂、拌和厂、预制厂)选址时未对滑坡、泥石流等风险 进行排查、评估;2.“两区三厂”布局不合理,安全距离不满 足要求;3.“两区三厂”范围内存在工程车、货车违规载人, 不按规定行驶,驾驶员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4.“两区三 厂”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防控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 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25 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 术标准规范要求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工作。1.科学编制“两区三 厂”规划方案,周边存在不良地质应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 估,采取有效防护措施;2. 明确“两区三厂”内安全管理责任, 规范建设管理程序,强化安全技术管理要求;3.制定“两区三 厂”内载人车辆管理制度,车辆定期检测检验,规定车辆行驶 路线及范围,驾驶人员持证驾驶;4.加强“两区三厂”安全标 准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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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23年第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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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交运规〔20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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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 《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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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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