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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
来源:应急管理部 | 作者:安环健 | 发布时间: 2023-01-30 | 6202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2016年4月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号,以下简称《指南》)以来,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迅速贯彻、积极行动,结合实际大胆探索、扎实推进,初见成效。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根据《指南》的要求和各地区、各单位的探索实践,现就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四、强化政策引导和技术支撑

(一)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引导力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支持推动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以重点行业领域、高风险区域、生产经营关键环节为重点,支持、推动建设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程、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和隐患治理示范工程,带动企业强化安全工程技术措施。要鼓励企业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推动高危行业企业逐步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有效降低安全风险。要大力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将保险费率与企业安全风险管控状况、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挂钩,并积极发挥保险机构在企业构建风险管控体系中的作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和部门联合惩戒,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企业主动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二)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引导企业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创建、运行过程中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要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年度自评,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进行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与更新完善,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双重预防机制的持续改进。

(三)充分发挥第三方服务机构作用。要积极培育扶持一批风险管理、安全评价、安全培训、检验检测等专业服务机构,形成全链条服务能力,并为其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和辅助政府监管创造条件。要加强对专业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规范性、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要支持建设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实施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采信制度。要加快安全技术标准研制与实施,推动标准研发、信息咨询等服务业态发展。政府、部门和企业在安全风险识别、管控措施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相关专家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帮助实施。

(四)强化智能化、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建立功能齐全的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智能化平台,实现政府、企业、部门及社会服务组织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为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提供信息化支撑。要督促企业加强内部智能化、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将所有辨识出的风险和排查出的隐患全部录入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对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信息化管理。要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强远程监测、自动化控制、自动预警和紧急避险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强化技术安全防范措施,努力实现企业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异常情况自动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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