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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发布2022年全国自然灾害基本情况
来源:应急管理部 | 作者:安环健 | 发布时间: 2023-01-13 | 4358 次浏览 | 分享到:

经应急管理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统计局、气象局、银保监会、粮食和储备局、林草局、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国铁集团等部门和单位会商核定,2022年,我国自然灾害以洪涝、干旱、风雹、地震和地质灾害为主,台风、低温冷冻和雪灾、沙尘暴、森林草原火灾和海洋灾害等也有不同程度发生。受极端灾害天气影响,发生珠江流域性洪水、辽河支流绕阳河决口、青海大通及四川平武和北川山洪灾害、长江流域夏秋冬连旱以及南方地区森林火灾等重大灾害,四川泸定6.8级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应急管理部加强统筹协调,全力做好抢险救援救灾工作,最大程度降低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年各种自然灾害共造成1.12亿人次受灾,因灾死亡失踪554人,紧急转移安置242.8万人次;倒塌房屋4.7万间,不同程度损坏79.6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2071.6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386.5亿元。与近5年均值相比,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倒塌房屋数量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30.8%63.3%25.3%

2022年全国自然灾害主要特点有:

一、全国自然灾害时空分布不均,夏秋季多发、中西部受灾重

14月,除发生18日青海门源6.9级地震、2月份南方部分地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外,灾情总体平稳偏轻。进入夏秋季后,相继发生了华南、江南等地和辽河流域严重暴雨洪涝灾害,长江流域罕见夏秋冬连旱,四川、黑龙江、甘肃、青海等局地山洪泥石流灾害,以及四川芦山6.1级地震、马尔康6.0级震群、泸定6.8级地震等重大灾害。立夏至立冬期间,各种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占全年总损失的92%91%。全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过百亿元的有10个省份。

二、洪涝灾害“南北重、中间轻”,局地山洪灾害频发重发

2022年,我国共发生38次区域性暴雨过程,平均降水量606.1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5%。全国28个省份626条河流发生超警戒以上洪水,大江大河共发生10次编号洪水,其中,珠江流域连续形成2次流域性较大洪水,北江出现1915年以来最大洪水;辽河发生1995年以来最大洪水;黄河、淮河、海河汛情总体平稳。华南前汛期先后经历了9次区域性暴雨过程,珠江流域降水量为1961年以来同期最多,发生流域性较大洪水。78月辽河流域发生较为严重洪涝灾害。四川、青海等局地突发山洪灾害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全年洪涝灾害共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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